成都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辦理
成都煙草證作為銷售煙草的必備許可證,無證經營是要被罰款沒收煙草的。煙草證辦理有很多必備條件,簡單介紹一下:
距離zui近的煙草證不能低于15米——50米(每個區域有一定區別);距離學校距離不能低于100米;經營場地必須是商業性質;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符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申請材料:個體工商戶或者公司的營業執照原件、法人或者經營者身份證原件、寸照。
申請周期:每個地區有一定區別,基本在3個月之內可以申請下來。
申請流程:主要分三個流程:窗口交申請材料、老師到現場審核符合是否滿足條件、若看了現場通過,就可以去窗口領取申請資料,等待證件下來。
距離zui近的煙草證不能低于15米——50米(每個區域有一定區別);距離學校距離不能低于100米;經營場地必須是商業性質;有與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符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申請材料:個體工商戶或者公司的營業執照原件、法人或者經營者身份證原件、寸照。
申請周期:每個地區有一定區別,基本在3個月之內可以申請下來。
申請流程:主要分三個流程:窗口交申請材料、老師到現場審核符合是否滿足條件、若看了現場通過,就可以去窗口領取申請資料,等待證件下來。
辦證程序
1.申請
為充分體現便民的原則,《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提供了多種申請渠道。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可以直接到當地縣級煙草專賣局辦證大廳申請,具備條件的地方也可以網上申請。通過信函、電報、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由受理機關將其轉換為格式文本并經申請人確認。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代理人應當提供委托書、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申請表格可以從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煙草專賣局領取。已經建立煙草專賣管理所的地區,還可以通過專賣管理所申請。
2.受理
受理過程中,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縣級煙草專賣局應當受理,并將加蓋專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許可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煙草專賣局應負責將加蓋專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許可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3.實地核查
煙草專賣局受理后,會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經營場所進行核查,核查申請內容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并結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結果。
4.審核審批
煙草專賣局的審核部門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和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并提出是否辦理的意見,提交審批人審批。
5.決定
一般情況下,煙草專賣局會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決定。予以許可的,煙草專賣局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在十日內向申請人送達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不予許可的,也會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