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注冊(register)預審是企業名稱登記的特殊程序。在企業注冊登記時,必須先進行名稱核準,主要看看名稱有沒有違反guojia相關規定,有沒有已被其他公司注冊,同時審核用名是否做到簡明扼要,符合注冊登記的要求等等。很多企業對于公司名稱注冊預審的流程存在著疑惑,那么且看以下論述和分析,希望能有所幫助。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程序是企業名稱登記的特殊程序。它開始于1985年,guojia工商行政管理(guǎn lǐ)局《關于執行(工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暫行規定(guī dìng))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預先申請登記名稱。1991年經國務院批準,guojia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進一步作出了規定。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di十
di一步: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委托)書》,同時準備相關(related)材料;
di三步:按《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成都代理記賬基于代理記賬業務的,為了充分肯定代理記賬業務,1993年修改《會計法》時增加了“代理記賬”規定,允許那些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或者配備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委托有關的會計服務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從而首次確立了我國代理記賬業務的法律地位。成都代理記賬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登記(registration)應提交的文件、成都分公司注銷后債務如何處理?成證件: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組建單位的資格證明或股東、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及自然人身份證明;《指定(委托)書》,代理申請營業。
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自受理企業提交的全部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核準的企業名稱作出核準或駁回的決定。核準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企業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設立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
公司名稱核準與企業登記注冊不在同一機關辦理的,企業應當自登記注冊之日起60日內將加蓋發照機關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報送核準企業名稱的工商行政管理(guǎn lǐ)機關備案。成都注冊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需要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在法律層面上就把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分開了,可以避免創業者承擔不必要的財務風險。未備案的,其企業名稱不受保護。
經預先核準名稱的企業申請設立登記(registration)時,如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中反映的行業或特殊組織形式按guojia、法規規定須報經審批,而申請人不能提交相應的批準文件的,申請人取得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無效。申請人重新申請的企業名稱,應重新辦理企業名稱預告核準。
公司名稱注冊預審的流程是清晰明確的,而它的主要意義在于,如果不進行名稱的預先審核,有可能發生公司的名稱被其他公司優先申請審核登記(registration)的情況(Condition),影響了公司自身的合法權益和后期發展。如果需要辦理公司注冊名稱預審的可以參照以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