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總們注意了,注銷公司的情況下一定要先把稅收難題弄清楚,依照法律法規,經營者產生散伙、倒閉、撤消及其別的情況,依規停止繳稅責任的,理應在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機關申請辦理銷戶備案前,持相關有效證件向原稅收主管部門申請申請辦理銷戶稅務變更;
依照要求不用在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機關申請辦理申請注冊備案的,理應自相關行政機關準許或宣布停止生效日十五日內,持相關有效證件向原稅收主管部門申請申請辦理銷戶稅務變更;
經營者被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機關注銷企業營業執照的,理應自企業營業執照被注銷生效日十五日內,向原稅收主管部門申請申請辦理銷戶稅務變更;
經營者在申請辦理銷戶稅務變更前,理應向原負責人稅務局還清應繳稅金、稅款滯納金、處罰。
(一)經營者到負責人稅務局領到《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并按照規定填好。
(二)經營者將填好好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提交負責人稅務局,并出示以下相關有效證件、證實、材料:
1.主管機構或股東會(職代會)的決定及其別的相關有效證件;
2.原負責人稅務局簽發的稅務登記件一式兩份本、《發票購用印制簿》、剩下的空白頁稅票和別的稅款票據;
3.負責人稅務局規定出示的別的相關有效證件、證實、材料。
(三)原負責人稅務局對經營者出示的所述有效證件、證實、材料核查準確無誤后,在接到經營者《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和所述有效證件、證實、材料生效日三個工作日之內,清除收交經營者的原稅務登記件一式兩份本、《發票購用印制簿》、剩下的空白頁稅票及其別的稅款票據,如經營者屬當地范疇內稅款戶管轉移的,則原負責人稅務局應另外出具《納稅人遷移通知書》。
(四)原負責人稅務局應自接到經營者《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和所述有效證件、證實、材料生效日30個工作日之內,還清經營者的應繳稅金、稅款滯納金、處罰,并將簽證審核意見后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退回一份給經營者;如經營者不可以按時還清應繳稅金、稅款滯納金、處罰的,原負責人稅務局應依法辦理。
(五)經營者屬稅款戶管轉移的,應憑《納稅人遷移通知書》和變動后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別的審批從業有效證件,及其別的合理材料到稅務變更審理處申請辦理稅款戶管審批辦理手續,隨后再憑戶管審批單、《納稅人遷移通知書》及其申請辦理稅務變更所必須的材料,到遷達地稅務局或稅務變更審理處再次申請辦理稅務變更。
之上這種稅務變更的有關專業知識大伙兒清晰了沒有?注銷公司自身是非常復雜的,再再加稅務變更,也是較為麻煩了,因此假如針對有關業務流程并不是很了解得話,網編提議大伙兒還是用點錢找代理公司去申請辦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