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執行guojia、省、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和條例;成都市工商投訴網起草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條例和政府條例;制定市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指導區、縣工商行政管理。
(四)監督管理流通商品的商品質量;組織開展服務領域的消費者權益工作;組織和調查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案件;依照職責調查處罰虛假、劣等違法行為;負責建設全市12315網絡,指導消費者的工作、報告、處理。
研究制定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外國(區域)企業常駐代表、外國(區域)企業等外國投資者在榮從事經營活動的具體監督管理措施和措施;批準外商投資企業名稱;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和外國(區域)企業的登記工作業監督檢查。
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措施,對市場、合同、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商品交易市場的信用分類管理;監督和管理商品交易、交易、流通領域的農產品市場;參與監督和管理生產、特殊商品市場活動;
(二)組織和指導一般制度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對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成都市工商投訴網組織和指導全球制度流通領域的整個商品質量體系;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緊急情況的處理和主要商品質量案件的合作;
3.組織和指導消費者權利保護的總體制度;負責[12315]、12315]、[12315]、[12315]、[12315]2315]、[52]和[12315]和[12315]。
4.管理市政局投訴報告中心12315,指導、監督和協調整個系統12315宗投訴報告;根據消費者的責任,登記、移交、交付和監督與消費者有關的投訴、報告、協商、起訴和建議;處理重要、典型的投訴、工商管理報告;
2.負責編制和組織財務預算和zui終賬戶;負責編制年度預算、zui終賬戶、組織、年度部門預算申報方向、分配、調整、對賬和其他工作,編寫財務分析報告;負責銀行賬戶管理的總體制度;負責指定用于系統、監測業績和管理的資金的總體制;
2.負責接待和探視退休人員,協助住院、治療、保健程序和財務報銷;與有關部門處理退休人員的喪葬、養恤金和遺屬艱苦援助;審查和調整退休金制度;
(一)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各種經濟案件,行使偵查收集證據和行政處罰的職能;成都市工商投訴網調查處罰不公平競爭案件,配合上級機關在反壟斷行政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依法打擊違反商標、行業法規的走私活動;
制定具體措施、方法和組織商標管理的實施;指導全市工商業體系的商標管理;監督成都工商投訴網的商標使用、商標印刷、特殊標志和正式標志的管理;負責成都名牌商標的鑒定和四川名牌商標的培養和推薦工作;指導商標局和商標評工作。
研究制定全市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具體措施和措施,組織實施;進行企業登記、股份所有權登記、guanggao營業執照登記、成都商業投訴網戶登記和企業年檢;指導個體商業登記、農戶登記、個體商業管理。
(三)組織、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和政府有關單位企業信用信息數據的收集、整理、交換、分享和技術處理,建立相應的經營機制,成都市工商投訴網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及時完成企業信息系統的數據、更新和檔案工作;按照其權限及時發放企業信用信息。(四)負責核查各市場單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責任信用信息;組織和指導相關工作市場參與者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